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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退暗补玩猫腻 聪明反被聪明误
2018-12-03 08:47:56   
2018-12-03 08:47:56    来源:宁夏日报

  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过程中,灵武市社保局局长张立和副局长王梅玲“拆东墙补西墙”,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玩猫腻,终究难逃惩罚。

  几个笔迹相同的签名

  2017年9月11日,灵武市纪委收到一封“灵武市社保局副局长王梅玲有关问题”的信访举报信,信中反映 “2017年6月,王梅玲在编印社保政策汇编和举办社保培训班时弄虚作假,实际印刷数量、价格及培训费用与报销发票不符”。

  “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是真实情况还是恶意中伤?印发汇编的依据是什么?印制了多少册?实际发放了多少册?每册印价是多少?”带着疑问,灵武纪委工作人员调取了灵武市社保局近两年的财务凭证。

  工作人员在核查时发现:这几个凭证的验收人签字像是同一个人。灵武也有印刷厂,为何舍近求远到其他县区去印刷,且印刷质量差,一本还要90元,不太符合常理。随后,一组办案人员到印刷公司开展复核。

  “我们送书的时候,好像也没有人验收,具体印了多少册,记不太清楚了。”印刷公司负责人的回答闪烁其词。

  没有人验收,怎么会有验收人签名?且笔迹还是一样的。交付印制品时间不长,怎么记不起印了多少册?凭直觉,办案人员调取了印刷公司出货详单,并把印制成品拿到几家大的印刷公司估价。

  “我们调取了社保局支付明细,共印制600本,合同价每本90元,共支付印刷公司54000元”。

  “我们调查了印刷公司提供的实际印刷数量,交付社保局印制品共500本”;

  “我们拿着印刷的书去了几家同等规模的印刷公司询价,市场价应为80元左右,合同价明显偏高”。

  碰头会上,各组办案人员汇报工作进展,案情逐渐浮出水面。

  这8个人的补助发得好蹊跷

  在外围固定好证据后,纪委工作人员与相关人员开始谈话核实。

  谈话中,王梅玲主动讲述了事情的经过:社保局编印政策汇编,王某某从中套取资金11500元,并将钱以补助的形式发给了局里的8名工作人员。

  案情简单,当事人交代问题也很“痛快”,但细心的办案人员拿到套取资金发放明细后,发现了蹊跷:套取资金只发给了单位的8个人,且每人拿到的金额有零有整、均不一样。

  “这笔钱是根据什么发给大家的?”

  “没什么根据,就是平均分一点”。王梅玲含含糊糊地回答。

  “为什么只有这8个人?而且分得不一样。这是平均分吗?”办案人员甩出一串问题后,王梅玲憋红了脸低头不语。

  办案人员开始给王梅玲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,给她讲党纪、讲“四种形态”,王梅玲逐渐卸下了思想负担,讲出了原因……

  一个案子牵出另一个案子

  2017年4月,灵武市纪委下发《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督查通报》,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。灵武市社保局在自查中,发现本单位违规支付公务接待费13371元问题需要整改。

  “经手的8个工作人员先行退费整改,后期单位设法予以补偿。”时任灵武市社保局局长张立在局务会议上说。

  会后,张立要求副局长王梅玲想办法从其它支出里“挪出来些”发给退缴费用的工作人员,于是就有了举报信中的一幕。经查:社保局编印政策汇编,王梅玲签订合同为每本价格90元,共印制600本,实际上王梅玲与印刷公司商定每本价格85元,共印制500本,每本价格多报销5元并多报数量100本,套取资金11500元,由印刷公司将该笔费用直接交给王梅玲。王梅玲将11500元发给了本单位8名因违规支付接待费而退缴整改的人员。

  灵武市纪委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,给予社保局局长张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给予副局长王梅玲党内警告处分,并在全市进行通报,11500元违纪资金全部上缴。

  案例点评:违规接待已是错,套取公款补偿更是错上加错,这种“揩公家油”退缴违纪资金的做法,看起来是有查有改有退款,背后却是偷梁换柱、暗度陈仓,用表演的形式应付整改,公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玩猫腻,只能招来“手术刀”和“高压线”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党员干部要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来不得半点放松和虚浮,无论是谁,在党纪党规面前耍小聪明,在从严从实面前做样子,终究是要栽跟头的。   (通讯员 田大为)

【编辑】:宁夏新闻网
【责任编辑】:李涛